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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房 |
时间:2014-12-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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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我的户口在湛江,也在湛江缴了6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我想在广西桂林市买房,请问:我可以提取湛江缴的住房公积金吗?我可以用湛江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帮助释疑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有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购房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实际住房支出。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请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如有需要,可致电0759-3197189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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