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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业务
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批意见过期
时间: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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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提取业务
已经拿到审批意见同意提取,但是未能在7天有效期提取,现在如何补办新的审批意见?
回复内容:
答:您好!据您所述,您本人持审批意见,并提供之前办理业务的相同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重新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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